嘉阳集团《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于2005年10月到期,需按相关规定办理“两证”延续手续,并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3159.62万元。由于嘉阳集团属省特困企业之一,缴纳采矿价款存在困难,“两证”办理受阻。为此,川投集团先后以川投集[2005]256号、川投集[2006]179号向省政府作了专题请示,以《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进行重新评估的请示》(川投集[2006]264号)向省国土厅、省财政厅作了专题请示。在省政府和省经委、省国土厅、省财政厅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下,争取到了嘉阳集团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和重新评估的优惠政策,“两证”手续顺利办理,煤矿安全生产得以正常开展。在嘉阳集团的努力下,2007年2月,嘉阳集团采矿权重新评估工作结束,评估结果在省国土厅进行了登记备案。据《采矿权评估结果登记备案表》,重新评估后,矿井服务年限从10.88年增加到25.39年,延长了14.51年;采矿权价款从3159.62万元下降到1774.29万元,减少了1385.33万元。
嘉阳集团采矿权重新评估登记备案,为嘉阳煤矿的接续生产和川投“煤、电、治”产业链的长期、稳定运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