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攀水电公司组织开展了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顺利通过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为做好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按照规范验收程序,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密切配合开展验收相关工作,经过参建各方共同努力,历时一个月的资料、现场准备等,为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实施,攀水电公司成立了以川投能源副总经理、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徐孝刚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周军为副组长,特邀专家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所长/高工李建兴、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站长/高工刘克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高工胡思波,以及各参建单位代表为成员的验收组。
验收组专家及成员通过现场查勘本次验收范围内已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外观、防治效果、生态环境状况等,对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及水土保护设施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初步意见交流。
随后召开了验收会,验收组全体成员及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有关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专家就工程建设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后续工作意见。
经验收组讨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完成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至截流阶段,工程建设活动控制在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余弃土石方全部弃置在规定的弃渣场进行防护,对表土进行了剥离和保护利用。截流阶段验收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实施完成,涉及截流阶段验收范围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已得到落实;已实施的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经验收合格,工程重点验收范围内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有效;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完整可靠,验收组一致认为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具备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并形成了《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同意通过验收。
此次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顺利通过,是年底大江截流的良好开端,周军代表公司向特邀专家及参建各方对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准备表示了衷心感谢,他强调,接下来各参建单位报告要根据专家及验收组意见逐条梳理并补充完善,进一步抓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全力保障银江水电站工程建设持续稳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