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川环审批〔2017〕275号)要求,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金沙江银江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金沙江银江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手续齐全,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履行了环境管理责任,工程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实施进度可控,采取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蓄水阶段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对工程区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等没有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后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基本合理,符合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金沙江银江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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